洛阳市中心医院内窥镜送水装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9-29 15:57招标办
洛阳市中心医院因工作需要拟对内窥镜送水装置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洛阳市中心医院内窥镜送水装置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洛阳市中心医院,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1使用科室:消化内镜室
1.2 预算金额:25000元
1.3采购数量:1套
1.4配套耗材情况(如有):
2、项目名称:洛阳市中心医院内窥镜送水装置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内窥镜送水装置项目的货物、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图纸资料、培训、软件升级、技术服务,仓储、运输、装卸、搬运、保险、税金、代理服务费,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售后保修及配套服务等;仪器配备所有软件使用最新版本且终身免费升级,端口免费开放,能与我院各信息系统无缝免费对接;满足医院要求,提供交钥匙工程。
5、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质保不少于三年。质保为整机全保,包含主机和附件(有明确标识证明是一次性使用的耗材除外);在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零部件。
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入库,乙方向甲方提供合规的发票后付70%;半年后付20%,余款10%一年后付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证明材料。
3.2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应具有符合招标范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应具有符合招标范围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同时还需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并须取得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授权方单位公章)、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以及各级经销授权方相关资质(以上要求包含设备和耗材)。(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3 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来任意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 投标人须提供上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5 法人不能到场的需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以及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受托人须提供在本单位近一年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注: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3.6 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应通过上述网站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清晰截图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相关的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
3.9、投标人(供应商)应对提供的报名资料及相关投标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造假,需承担相应责任。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地点:洛阳市中心医院6号楼2517#招标采购中心办公室
4.3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第一章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提供相应材料件:
注:以上证件请提供清晰、完整的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投标人(供应商)应对提供的报名资料及相关投标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造假,需承担相应责任。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报名。
4.4 本项目无报名费、保证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16时00分。
5.2 开标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