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中心医院平面机动车停车场招标公告
2018-02-11 12:47洛阳市中心医院
洛阳市中心医院平面机动车停车场招标公告
洛阳市中心医院拟就平面机动车停车场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承担洛阳市中心医院平面停车场(不含医院大门两侧立体停车库和医院综合病房楼地下停车库)收费和管理。包括停车收费、出入口内、外车辆指挥、院内交通疏导、停车引导和管理、停车场值守和巡逻以及停车场突发事件的处置等。服务时间:1年
二.具体要求(投标方中标后须承诺如下条件):
1. 交押金伍万元整,合同期满后退还。
2. 中标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市政府和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并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管理规定,对门诊、住院病人2小时内不收费以及医院有特殊要求的不收费。
3. 保证医院停车整齐有序,保证车辆安全,保证通道畅通。所派驻医院的车管人员人数应符合医院要求(全天24小时应不少于30人)。
4. 中标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风险自担,须将对所经营的我院停车场车位,投保停车场公共责任险。
5. 停车场的车位线和各种交通标志线、提示牌、减速带、收费及道闸系统等交通设施由中标方出资修建维护保养。
6. 中标方向医院派出的工作人员年龄不得大于50岁,应面貌端正,身体健康,并统一服装,挂牌上岗。所有工作人员应文明礼貌,服务至上。
7. 中标方应服从医院管理,对违反院方管理规定的以及在工作中引起停车人投诉的,院方有权根据情况予以处罚和罚款。
8. 中标方在承包期内不能满足院方对服务的要求,院方可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
9. 中标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合作转包、转让,此情况一旦发生,将视为中标方自行解除合同。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资格条件及报名须知:
1.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须具备机动车停车场的管理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方须具有履行本项目的专业能力和实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具有相应的停车场服务业绩;
4.投标人应有不少于三个在管的停车场管理项目。
5.提供公司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6.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月14日下午17时
7.报名地点:洛阳市中心医院6号楼2517#招标采购中心
8.联系电话:0379-63892229 乔先生
洛阳市中心医院招标采购中心
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