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特殊疾病(重特大)门诊申请与报销提交材料
2021-10-13 08:50系统
城乡居民特殊疾病(重特大)门诊申请与报销提交材料
一、特殊疾病(重特大)门诊申请资料
1.《洛阳市新农合特殊疾病门诊认定申请表》或《洛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药品、重特大疾病相关药品使用申请表》(医生填写)
2.病历复印件及诊断证明
3.农合本(医保卡)和身份证及一寸照片
注:以上资料在6号楼1楼17、18号窗口盖章后各县患者回当地医保部门认定(非集中认定病种市区内除伊滨区外均在我院直接认定)
二、特殊疾病(重特大)门诊报销资料及流程
1.药品处方
2. 检查、检验申请单(靶向药物患者不用提供)
3.身份证、农合本(医保卡)、特殊疾病门诊认定卡
4.6号楼1楼17、18号窗口办理核算后,到特殊疾病门诊收费12号窗口办理报销
注:具体政策详细解释,由洛阳市医疗保障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