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非集中认定病种
2021-10-13 08:51系统
洛阳市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特殊疾病(部分重特大)门诊非集中认定病种
一、 参加非集中认定的特殊疾病门诊病种
恶性肿瘤门诊放疗、化疗(自确诊之日起五年)
动脉支架植入术后抗凝治疗(自出院之日起一年半)
心脏换瓣或搭桥术后抗凝治疗(长期)
脑垂体瘤(长期)
甲状腺功能减退(长期)
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长期)
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含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治疗 长期)
I型糖尿病 (长期)
甲状腺功能亢进(长期)
再生障碍性贫血(长期)
门诊进行的康复治疗(含住院期间康复治疗成人九十天 儿童五年)
白内障超声乳化加晶体植入(一次认定 当月治疗)
眼底病激光治疗(一个治疗周期)
重症肌无力(长期)
二、 提交资料(定点到我院)
1、身份证、医保卡、1寸照片。
2、在我院住院的:
(1)特殊疾病门诊申请认定表(患者填写)、特殊疾病门诊认定表(初审、复审专家填写,治疗计划)、病案首页、手术记录、出院记录、具有诊断意义检查检验报告、病检报告。
(2)动脉支架术后抗凝治疗、白内障超声乳化加晶体植入、眼底病激光治疗只需提供特殊疾病门诊申请认定表(患者填写)、特殊疾病门诊认定表(初审、复审专家填写,治疗计划),提供身份证、医保卡,不提供照片。
3、外院住院:除上述资料外,住院病历复印件、具有诊断意义的检查报告单。
4、未住院的:除上述资料外,门诊病历、具有诊断意义的检查报告单。